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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展览业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8-03-24   编辑:法国 黄必青   来源:贸促会驻法国代表处
 
 
法国是世界上第五大经济强国,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它在地理上位于欧洲中心,航空、铁路和公路交通快捷便利,气候温和,历史文化悠久,风景秀丽,拥有众多举世闻名的旅游景点,具有一流的展馆设施和服务系统。优良的酒店和餐饮设施以及悠久的国际经济和文化交流传统使法国自然而然地成为世界上展览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
在法国国内,展览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法律和法规的制定由法国政府工业部及下属的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来直接主导和操作。当然,法国工业部在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之前,会与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等立法机构以及国内展览业的主要协会、展览会和博览会主办企业、展览服务公司和展览场馆等行业的参与者进行协商和讨论。
法国国民议会议员让· 保尔·夏利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法国会展览行业的立法和发展状况、行业内部运作状况以及各国同行发展形势等问题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并于2006年向总理府和国民议会提交了一份长达200页有关法国会展行业发展状况综合性研究报告,内容极其丰富和详细,并提出了许多建议。
法国展览业的主要协会分别为:法国会展协会(Foires,Salons & Congrès de France,缩写为FSCF),法国国际专业展促进会(Promosalons),法国企业国际发展署(UBIFrance)以及巴黎工商会(Chambre de Commerce et d’Industrie de Paris,缩写为CCIP)。其中法国会展协会(FSCF)是展览业中最重要的行业机构,其主要目标是大力游说政府制定和简化各种有利于展览活动的立法和政策规定。而巴黎工商会既是代表和维护企业利益的公共事业机构,也直接参与展览中心的管理,其下属的巴黎北维尔班特展览中心Paris-Nord Villepinte)的展览面积占整个巴黎大区展览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巴黎工商会对法会展行业的立法和修改可以说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目前在法国展览市场上占有垄断地位的大型展览公司共有三家,其中励展集团(Reed Exhibition)是一家英国展览集团在法国设立的子公司;而另外两家则是法国企业爱博展览集团(Exposium)和巴黎展览委员会(Comexpo Paris)。根据所举办的大型展览周期不同,这些展览公司每家年营业额大约在1亿至1亿8千万欧元之间。
在法国展览服务市场占有最大份额的企业共有四家,分别为通用租赁集团(Générale Location),美尔罗门集团(Melrom),创造展览集团(Créatifs Exposition)和迪斯波集团(Dispose)。其中通用租赁集团和美尔罗门集团是两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分别拥有的资本也最为雄厚,每年的营业额在1亿7百万至1亿3千7百万欧元之间。
截至到目前为止,法国内总共拥有可供举办各种博览会、展览和会议的室内场地总面积达2百万平方米,拥有80个展览中心。法国国内规模最大的五个展览中心之中有三个位于巴黎大区分别是巴黎凡尔赛门展览中心Paris Expo Porte de Versailles,展馆面积为22万8千平方米、巴黎北维尔班特展览中心Paris-Nord Villepinte,展馆面积为19万1千平方米)以及巴黎布尔热展览中心Paris-Le Bourget,展馆面积为7万8千7百平方米。另外两个规模较大的展览中心分别为里昂欧洲展览中心(Eurexpo-Lyon展馆面积为104千平方米以及波尔多会展中心(Congrès et Expositions de Bordeaux展馆面积为65千平方米
最近几年,法国政府对于展览组织者资质评定体系、展会评估体系、展览服务标准体系以及展览立项、投融资、招展、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等方面原有的相关标准和法律规定展开了一系列的大规模的改革和修订,具体表现为先后发布了下列三个法规和法令。
首先是于2004年3月25日发布的编号为2004-274的法令(刊登在2004年3月27日出版的法国政府宪报之上),其主要内容涉及放松和简化企业在参展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手续;
其次为于2006年1月27日发布的编号为2006-85的政令(刊登在2006年1月29日出版的法国政府宪报之上),主要涉及举办展览活动前必须履行的事先申报手续相关规定;
最后是2006年6月12日发布的与2004年3月25日法令相关的具体执行条例(刊登在2006年7月5日出版的法国政府宪报之上)。下面分别详细介绍法国国内新近推出的上述三个涉及展览举办法规和法令的主要内容:
一,法国政府对于展览业法律和法令进行改革的总体思想和基本原则
法国政府中小企业、商业、手工业和自由职业部于2004年3月25日发布了编号为2004-274的法令(刊登在2004年3月27日出版的法国政府宪报之上),该法令的主要内容涉及大幅度放宽和简化企业在参展方面的原有法律规定和手续,尤其是对法国商业法第七卷中引入一个全新的、名为“商业展览申报制度”的第四编,包括L762-1至L762-3等条款。法国政府在展览组织领域推出这项改革之目的是通过引入和采用一项全新的申报制度,来替代原先一直执行的一项自1945年9月11日推出、编号为45-2088法令所规定的许可批准制度。
根据法国最新版本的商业法L762-1条款的规定,展览场馆在向相关行政机构(具有管辖权的相关警察局)注册后,今后仅需出面向同一机构履行其在每一年度期间将举办展览活动的申报手续。
根据上述2006年1月27日政令第2条款的规定,经常被称为“博览会”或“展览会”的商业性展览活动符合一定商业性目的,将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者集中在一个地点,以集体和临时性的方式来展示各种产品或提供各种服务,它们可以采取现场提货或者执行服务合同的直销方式。主办机构可通过在商业机构以外地点举办商业展的方式将希望宣传其产品或服务,并有可能向参观者销售的参展商组织在一起。
根据法国商业法L762-2条款的规定,在一个展会上展示由主办机构制定的一个有限定名单和类别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如果该展会主要针对专业参观者,则被确定属于“专业展”。而与展会不同的是,在博览会上展示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并不隶属于一个单一类别,而其主要针对的是非专业性的普通参观者。
此外,不隶属于法国商业法L762-1至L762-3等条款所确定的商业性展览活动,不受该商业法L310-2条款所规定的许可限制展览活动种类依次分别为:
与1928年11月22日的巴黎协定所规定的国际和世界博览会相关的各种国际展览活动;不包含任何商业性内容的各种展览活动;具有教学、科学、信息宣传特点或者是宣传属于知识产权法范畴作品的各种展览活动;各种艺术性展览活动;各种集市和庙会以及仅有农业生产者和饲养人员参加的农业展览活动。
二,全新的展览活动申报手续细则规定
1,展览场馆注册手续
根据2006年1月27日政令第1条款和2006年6月12日政令第2条款的规定,展览场馆在申报所举办的任何展览活动之前,均须事先向具有管辖权的相关省市警察局履行和办理展览场馆的注册手续。
展览场馆的正式名称或商业名称都将不会对法规和法令的执行产生任何影响:当上述场馆符合和满足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后,该地点所具有的“展览场馆”特性即被认为已获正式确认。因此具有管辖权的相关省市警察局只有在该场馆不符合或者无法满足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情况下,尤其是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时才能拒绝其注册申请。
2,已注册展览场馆申报将要举办的商业展览活动
今后,所有符合法国商业法L762-2条款所确定的“专业展”的条件或符合2006年1月27日发布的具体执行令第2条款所确定的“向公众开放的展览会”和“博览会”的条件,并且在已注册的展览场馆中举办商业性展览活动,均须由该展览场馆经营者直接出面,向具有管辖权的相关省市警察局履行具体的申报手续。
同展览场馆的情况一样,一项展览活动的正式名称或商业名称将不会对法规和法令的执行产生任何影响:当上述展览活动满足了法律和法规的条件以及符合各种申报手续的要求,该展览活动所具有的“专业展览”、“向公众开放的展会”或者“博览会”的地位即被认为已经获得正式确认。
展览场馆在向具有管辖权的相关省市警察局申报其每年将举办展览活动的具体手续可参见2006年1月27日发布的政令第3条款内容规定以及2006年6月12日发布的具体执行条例内容规定。
当展览场馆以展览活动主办方的名义向具有管辖权的相关省市警察局履行了其申报手续之后,警察局要向其出具申报收据证明。警察局可被认为进行仅是形式和表面意义上的审查行动,因为警察局仅审查展览活动主办方必须提供的各种申报文件是否齐全,而并不评价这些文件本身的质量,除非这些申报文件之中包含着明显缺乏条理的内容或者虚幻的成份。在必须提供的申报文件不全情况下,警察局将拒绝向相关的展览活动主办方出具申报收据证明,但须说明拒绝理由。鉴于这是一个具有行政性意义的决定,展览活动主办方也可以此为由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从法国国内涉及商业性展览活动有关法律的来看,只有当展览活动不符合司法和法令规定的情况下,警察局才能拒绝出具申报收据证明。当然这个商业上的法律也并非对警察局的权利不产生影响。但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警察局还是保有以维持公共秩序的理由来反对某项商业性展览活动举办权。
3,专业展会的特殊情况
法国商业法的L762-2条款对于“专业展会”进行了特别定义。不管是否在一个已注册的展览场馆中举办,“专业展会”在举办前须履行事先申报手续。
如果在一个已注册的展览场馆中举办“专业展会”,则由展览场馆的经营方出面向警察局履行其每年将举办的展览活动完成申报手续。上述2006年1月27日政令第3条款对于展览场馆的经营方在此方面的义务做了特别说明。
如果在一个已注册的展览场馆以外地方举办专业展会,则应由该展会主办单位直接出面向警察局履行申报手续。在两种情况之下,法国商业法均禁止在专业展会举办期间现场销售各种私人用途、价值超过80欧元(含增值税)以上的商品、也禁止以各种现场提货为特征的外卖活动。
当然,在专业展会期间针对专业名义所达成的各种销售合同和销售许诺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法国商业法规定的这项禁令成为专业展会定义上的基本要素和特点之一。作为结果,一个不遵守该限额限制的专业展会将丧失其专业特性,转入到另外一个司法分类范围之内。这种司法定性的改变将导致相关的该展会已不再属于在已注册的展览场馆中或已注册的展览场馆以外地方举办的专业展会了。
如果在一个已注册的展览场馆中举办专业展,不遵守该销售限额限制的行动将导致该展会转变为“向公众开放”的展会。如果在一个已注册展览场馆以外地方举办专业展会,不遵守该销售限额限制的行动将导致该销售活动必须符合开箱销售制度的规定(必须符合法国商业法L310-2条款的规定)。
4,商业性展览活动和开箱销售
在一个商业性展览内部的某个地点或者在某个传统上并非是向公众销售此类产品的场所出售产品的行动必须符合开箱销售制度的规定(法国商业法L310-2条款的规定)。这是法国政府此次对于展览组织者资质评定体系、展览会评估体系、展览服务标准体系以及展览立项、投融资、招展、组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一系列大规模改革和修订的一项创新内容。这类展览活动只需要由已注册的展览场馆出面向警察局履行其每年将举办展览活动的申报手续即可。
相反,无论其正式名称或者商业名称如何,一个在已注册的展览场馆以外地方举办,同时也不符合“专业展会”的法律定义(法国商业法L762-2条款的规定)的商业性展览活动,则应该遵守法国商业法L310-2条款对于开箱销售制度的规定(该条款规定实行许可批准制度)。
三,通过网上在线手段申报商业性展览活动
1,推出网上在线申报商业性展览活动政策之目的
l       实施新法律所规定之网上在线申报所举办商业展活动手续:
如果在已注册展览场馆中举办“专业展会”,可由展览场馆的经营方出面向警察局履行其每年举办展览活动申报手续。但如在已注册展览场馆之外举办专业展会,则应由该展会主办单位直接出面向警察局履行申报手续。由于涉及的展览活动数目十分有限,且在全国范围分布也相当分散,从而使法国内每个具有管辖权的警察局分别开发和安置一套独立专用电脑信息系统的成本变得十分昂贵。正是出于这一原因法国政府工业部下属的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决定设立一个具有联网特点及单一化的电脑信息平台。
这个名为“网上申报服务”的电脑信息平台将统一接受和汇总所有以网上在线形式完成的展览活动申报信息,并将其按所属地区进行分类处理后自动传送到相关警察局。警察局对这些申报信息内容进行确认后再根据法律规定发放和出具有许可内容的申报收据证明。
l       确保实施新法规定的在全国宣传和介绍所申报商业展活动:
所有向警察局履行的申报信息,无论是网上申报信息还是纸质填表申报信息,均被统一接受和汇总并被传送和发布至法国政府工业部的官方网站(网址为www.foiresetsalons.pme.gouv.fr)上,以方便公众浏览和查询。
2网上申报商业性展览活动路线图
l       网上申报商业性展览活动的注册
如果在已注册展览场馆中举办“专业展会”,由展览场馆经营方出面向相关警察局履行其每年将举办展览活动申报手续。如果在已注册展览场馆之外地方举办专业展会,则由该展会主办单位直接出面向具警察局履行申报手续。
只有那些事先已完成向法国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注册手续的展览场馆,也就是那些已由该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数据完整地输入“网上申报服务”电脑信息平台数据库的展览场馆,才真正获得进行网上申报资格。因此负责展览场馆注册手续的警察局也须向法国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提供其所收集到的必要信息(之前是通过填表方式实现的)。法国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工作人员再将这些信息输入“网上申报服务”电脑信息平台数据库。因此只有当上述注册资料完全输入系统之后,相关的展览场馆才真正地获得网上申报在其场馆举办商业性展览活动手续的资格。
与展览场馆情况不同的是,在展览场馆之外地方举办专业展会的主办单位则有资格以网上在线方式直接履行注册手续。在相关注册资料获得确认之后,具有管辖权的警察局把这项注册的信息正式通知展会主办单位,该单位即正式获得网上在线申报其举办专业展会手续资格。
l       通过网上进行商业性展览活动的正式申报
无论是已注册展览场馆运营企业,还是具有独立地位的展览活动主办单位,所有申报者均有资格进入和使用“网上申报服务”电脑信息平台上的电子化申报表格(每个申报者进入该表格的权限和资格均受到用户名和密码的保护)。
在申报者完整地填写电子化申报表格,并其对所填写的电子申报表格内容加以正式确认后,负责“网上申报服务”的机构会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具有管辖权的警察局发出一份已经递交申报的通知函。
警察局因此也有资格进入“网上申报服务”电脑信息平台,并可随时查询相关申报内容。如果申报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申报内容完整),具有管辖权的警察局即可确认该申报内容,同时负责“网上申报服务”的机构也会自动得到通知。
与此同时,负责“网上申报服务”的机构将会自动生成申报收据证明,并再经过警察局局长或者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后,由警察局通过信函方式送交申报者(由于展览场馆的注册申请手续不能在网上以在线的方式完成,因此其申报收据证明也无法由负责“网上申报服务”的机构自动生成)。
申报者在收到申报收据证明后仍希望修改之前的申报内容,他可以采取如同最初申报时同样的方式来进行操作。此外,该申报者可以在任何时刻修改与其身份资料相关的信息(诸如密码等)。
3,在法国工业部官方网站(www.foiresetsalons.pme.gouv.fr)上发布广告
通过网上申报信息和数据被警察局确认后,负责“网上申报服务”的机构将会自动传送和发布到因特网上供公众浏览的数据库内。有管辖权的警察局也将那些通过纸质填表方式进行申报的信息和数据传送给法国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再由后者输入到因特网上供公众浏览的数据库内。
4,各种与通过网上申报商业展活动相关的详细补充信息
警察局工作人员可浏览来自其所辖地区、并经过其确认的各种申报资料和数据。但在任何情况下,警察局工作人员均无权对资料和数据做必要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如已收到申报收据证明,而一项申报资料存在着明显错误或已收到申报收据证明不完整,则警察局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申报者,并由申报者本人来亲自对申报资料和数据作必要的修改操作。
法国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的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将存储在数据库内的资料和数据做必要修改或删除。此外,只有在经过法国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确认之后,通过网上申报的信息和数据(在被相关警察局确认后)才会被传送和发布到因特网上供公众浏览的数据库内。在全国范围内,法国商业、手工业、服务和自由职业总局的工作人员对于全部所有申报资料拥有管辖权。
因特网上供公众浏览的数据库部分公开并不意味着公众可以进入和浏览负责“网上申报服务”的机构在接受申报时所收集到的全部资料和数据,因此他们只能进入和浏览那些对于第三方有价值的信息。相反,负责“网上申报服务”机构的因特网站还提供一些实用知识的查询,其中还包括可查询司法解释的词典。
负责“网上申报服务”的机构向申报者提供暂时保存一项不完整申报资料的可能性。因此,这项不完整申报资料将被保存数据库内,直到申报者将其重新调出来、补充填写、最后确认为止。这时,负责“网上申报服务”的机构才会向具有管辖权的警察局发出一份已递交申报通知。在这份不完整申报资料的保存阶段,只有申报者本人有资格接触和浏览这些资料和数据。
 
中国贸促会驻法国代表处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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