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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体。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最高司令,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不能连任。总统有权任命和罢免国务总理和内阁长官、次官、驻外大使,有权宣布大赦,主持由国务总理和各部长官组成的国务会议,负责决定、协调和处理国家政策和有关重大事项。直属总统的机构包括总统秘书室、国务会议、国家情报院、监察院、中央人事委员会、中小企业特别委员会等。现任总统为卢武铉。
韩国政府由国务总理、经济副总理、教育和人力资源副总理及财政经济部、统一部、外交通商部、法务部、国防部、行政自治部、教育人力资源部、科学技术部、文化观光部、农林部、产业资源部、情报通讯部、保健福祉部、环境部、劳动部、建设交通部、海洋水产部、女性部等18个部组成。经济副总理兼任财政经济部长官,教育和人力资源副总理兼任教育部长官。
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主要职能包括审议并通过或否决各项法案、审核和批准政府财政预算、检查政府工作、批准对外条约以及同意宣战或媾和、弹劾总统和主要政府官员、否决总统紧急命令等。国会由议长1人、副议长2人、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国会议员在国会外无需对其在国会内所发表的意见或所投的票负责。
司法权属于大法院和大检察厅。大法院拥有终审权。大法院院长由总统任命,须取得国会同意,任期为六年,不得连任。大法院的法官则由大法院院长推荐,由总统委任。所有下级法院法官由大法院院长委任,须取得大法院法官会议同意。全国有五个高等法院,受理对地方法院审理民事及刑事案件的裁决提出的上诉。大检察厅厅长同样由总统任命,但无需国会同意。大检察厅负责案件的立案、调查和起诉、抗诉等。
目前韩国主要政党包括执政的开放国民党和在野的大国家党、民主劳动党、新千年民主党等,开放国民党为韩国国会内的第一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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